
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和档案制度
一、安委会负责参与我司各类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类存档。
二、对一般隐患,可由安委会直接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隐患整改单位或个人立即整改。对于整改的结果,可由安委会人员验收,验收合格给予销号并存档。
三、对于较大隐患或重大隐患,可由安委会提交交通安全办公会研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的日期、期限、执行责任人、验收人、验收日期、验收结果等都要有安委会统计备案存档。
四、对于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的较大隐患,交通安委会要提交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下发整改通知单,由我司负责人制定治理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结束后再由安委会验收合格呈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销号并登记。整个整改全过程安委会都要记录备案。
五、对于存档备案隐患排查日期、期限、执行责任人、验收人、验收日期、验收结果要与实际相符合,严禁弄虚作假。对于瞒哄过关、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出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给予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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