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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制度时间:2023-10-30 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02]第70号)第4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1994]第28号)第5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1]第52号)第3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作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并定期进行职业教育培训。 汕头金平区万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26日
噪声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结合各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佩戴防声耳塞、耳罩或防声帽等岗位所需劳动保护用品。 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隔音、消声设施,确认隔音、消声设施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岗位操作。 3、如隔音、消声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隔音、消声设施的正常运转。 4、加强日常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有效控制设备异常而造成噪声的上升。 5、岗位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生产现场严禁吸烟、饮水、就餐。吸烟、饮水、就餐必须在无污染源的值班室进行、并认真对面部及手部进行清洗后方可吸烟、饮水、就餐。 7、下班前将工作服等生产现场使用的各类劳保用品进行更换后离开工作岗位,预防将污染源带离工作岗位后传播给其它人员。 8、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污染物进行彻底清理,并清洗身体接触的各个部位,避免污染物进入体内。 9、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下班洗澡等措施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济宁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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