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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车辆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时间:2023-07-25 货运车辆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文件精神,加强公司400公里以上长途运输车的安全管理,确保运输安全,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400公里以上的长途车的安全运营管理; 公司长途运输车必须按规定随车配备两名或以上具备资质的、经公司考核合格的驾驶员; 驾驶员必须按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自觉接受公司和行业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运营中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货车,不发生超员、超速、超限、疲劳驾驶、病车运营、违法停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货运车辆每日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超过800公里)的,按规定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超过8小时。 长途运输车驾驶员在运营中,必须遵守以上规定,若有违反,公司将追究安全违约责任,并处以高限处罚金;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加强长途运输车夜间行车安全管理,科学调查和分析公司长途运输车运营线路,制定合理行车方案,与驾驶员签订夜间行车安全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并通过卫星定位及视频监控,加强长途运输车夜间安全运营动态监控,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济宁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