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道路运输企业关于印发公司安全生产驾驶员管理制度的通知时间:2023-07-21 济宁道路运输企业关于印发公司安全生产驾驶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送各科室、部门: 为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稳定,增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减少违法违章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汕头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货运车辆每日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超过800公里)的,按法律法规规定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2、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超过8个小时。 3、如实填写《行车日志》。
济宁道路运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