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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道路运输企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的通知时间:2023-04-24 济宁道路运输企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的通知 送各科室、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处理公司在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的一些事务,除公司领导坚守岗位外,公司需另外安排员工值班。 第2条 值班处理事项 1.预防突发事件、火灾、盗窃及其他突发事项。 2.治安管理。 3.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3条 值班时间 1.工作日值班 周一至周六每日下班时到次日上午上班时。 2.休息休假日值班 实行轮班制,日班上午8:00至下午5:00,夜班下午5:00至次日上午8:00(可根据公司办公时间的调整而变更)。 第4条 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情况安排员工值班,并于月底公布次月值班表。 第2章 值班纪律管理 第5条 值班室是公司的重要岗位部门,值班人员的工作状态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安全和工作秩序。 第6条 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7条 值班人员应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第8条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第9条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听电话。 第10条 任何值班人员不得使用值班室电话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 第11条 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第12条 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3章 值班事项处理 第13条 值班人员遇事可先行处理,事后再报告。如遇其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领导。 第14条 值班人员遇到重大、紧急事情时,应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与请示,以便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负责人。 第15条 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并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检查。 第16条 值班人员收到信件时应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的,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汕头金平区万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