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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时间:2022-08-03 济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运输车辆的性能和降低运行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技术基本条件 公司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必须取得合法的《行驶证》,车辆技术状况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1号令)规定的技术要求。 (二)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分工 公司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和监督工作,运输车辆驾驶员具体负责按期办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按期维护工作。 (三)车辆技术管理档案 公司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应当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 1、新车办理完行驶证、营运证后应将两证复印件,附加费证、购车发票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5日前将车辆上月的行驶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计入车辆技术档案;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4、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