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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道路运输企业关于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的通知时间:2022-09-19 关于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的通知 送各科室、部门: 一.目的 为确保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原则、考核方式、奖惩方式及记录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汕头金平万通运输责任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三.总则 ㈠.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分级考核制。 ㈡.本公司安全主任、部门主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人是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 ㈢.总经理批准实行奖惩。 ㈣.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由班组长负责,部门主管审核,报安全主任汇总后,呈总经理批准实行奖惩。 ㈤.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计分方法,考核结果与员工的安全奖挂钩。 四.考核原则 ㈠.考核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即发生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一律按零分记。 ㈡.考核评分按照各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赋予一定的分值,实行错误扣分制,最终以百分减去扣分为实际得分。 ㈢.安全主任、部门主管的考核周期为年度,班组长的考核周期为季度,员工的考核周期为月度。 五.奖惩 ㈠.奖励 按照岗位考核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80分以下不计安全奖,80-90分计发平均奖的50%;90-95分计发平均奖的80%;95分以上,计发全奖。 ㈡.惩罚 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纪、违章行为,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计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在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评分不满70分的,必须参加再教育。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