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道路运输驾驶员安全责任书时间:2022-08-09 济宁道路运输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安全,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为切实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驾驶员必须做到 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 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驶,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有疾病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3、 加强车俩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严禁带故障出车。 4、 车辆按规定配备有效的防火器材。 5、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管理部门。 6、 严格按规定停放车辆,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得擅自更改行驶路线,严禁公车私用。 7、 为确保圆满完成运输任务及应对突发事件,驾驶员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开通,随叫随到,不得延误。 二、 驾驶员奖惩 1、 对驾驶员实行年度考核奖惩制度。 2、 对工作积极、热情,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车辆保持清洁完好,节约费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年终给予奖励。 3、 对不服从管理、不注意保养车辆,在修理、用油、用车上粗心大意、弄虚作假、偷盗公司财务等,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职直至解聘。 三、 事故责任 1、 因驾驶员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发生的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系驾驶人员责任不予赔付的损失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2、 因驾驶人员违反规定发生的交通违章由驾驶人员承担。 3、 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 4、 如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 5、 凡擅自挪用车辆而肇事的、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的、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驾驶员自负。 四、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公司签章: 驾驶员签字:
2021年 月 日 |